石林彝族自治縣城市更新改造辦公室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jīng)縣人民政府同意,石林縣城市更新改造辦公室(以下簡稱“城改辦”)擬面向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縣城改辦于2015年6月經(jīng)縣編委(石編〔2015〕39號)批準成立,為縣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具體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更新改造方針、政策,并組織實施全縣舊城區(qū)、棚戶區(qū)、城中村、舊廠房更新改造相關工作。縣城改辦下設辦公室、工程建設科、征地拆遷科、經(jīng)營管理科、法律事務科5個機構。核定編制29名,其中事業(yè)編制18名,行政編制11名(人事關系掛在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工作和考核在城改辦)。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石林縣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的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三、選調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屬石林縣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對應,經(jīng)費供給渠道、形式一致。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勤奮,嚴于律己,堅持原則,清正廉潔。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者司法處理。
(二)選調崗位、名額及崗位要求
1.崗位:財務管理崗位。
2.名額:1名。
3.專業(yè)及崗位要求:會計學相關專業(yè),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工作能力較強,成績比較突出,從事會計工作兩年及以上,且近兩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得報考人員
1.試用期人員。
2.涉及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需要回避的人員。
4.從事保密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人員。
5.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或未滿影響期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可通過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方式報名。報名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委托或網(wǎng)絡等其他方式報名。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1.《石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石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單位證明表》1份;
3.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2張(寬28mm×高42mm);
5.近兩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材料。
報名起止時間為:2016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報名材料審驗合格后,原件退還,復印件留存。
報名地點:石林縣城市更新改造辦公室(石林縣環(huán)城東路137號,原縣委大院。聯(lián)系人:萬明燕,18008859198,高鳳瓊18987878891,座機:67791619)。
報名并經(jīng)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選調崗位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2,達不到比例的,取消選調人員計劃數(shù)。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1.筆試
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方式:采取閉卷考試。
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內容主要包含政治、經(jīng)濟、法律;城市更新改造等相關知識。
時間及地點:考試的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公示:筆試考試成績在石林政務網(wǎng)進行公示。
2.面試
人選的確定: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如因其他情況出現(xiàn)等額的,可進行等額面試,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面試的時間為15分鐘。
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交往意識等綜合能力。
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現(xiàn)場公布。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及合格分數(shù)線
計算方式: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合格分數(shù)線: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
成績公布:考試綜合成績在石林政務網(wǎng)進行公示。
(四)體檢及考察
綜合成績公示無異議后,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崗位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及考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
考察前需對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察人選,空缺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考察人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選調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的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考察人選。
(五)決定選調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人事調動手續(xù)。
五、選調紀律
選調工作嚴格按照德才兼?zhèn)?、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從事選調考試考核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取消選調資格,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六、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O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本招聘公告由石林縣城改辦負責解釋。
七、監(jiān)督電話
石林縣監(jiān)察局:0871-67796265
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7796827
1.石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2.石林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單位證明表.doc
石林彝族自治縣城市更新改造辦公室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