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方稅務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網(wǎng) 閱讀:5072 次 日期:2016-05-23 16:09:08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廣東省地方稅務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根據(jù)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我局定于2016年5月31日全日及6月1日上午對報考廣東省地方稅務系統(tǒng)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進行面試資格復審?,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6月1日,上午9:00-12:00;

(二)地點:廣州市沙太路163號廣州天虹錦都酒店(原天虹賓館)會議中心(線路圖見附件2)。

(1)報考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大企業(yè)局)和廣州、江門、湛江、陽江市及深汕特別合作區(qū)地方稅務局的考生資格審核地點設在會議中心2樓;

(2)報考廣東省其它市(區(qū))地方稅務局考生資格審核地點設在會議中心3樓。

二、面試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2.除應屆畢業(yè)生外,其他考生持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參加資格復審。其中,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屬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提供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3.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且已選擇專業(yè)目錄相近專業(yè)報考的,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已畢業(yè)的)、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jù)材料。

4.招考職位對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水平、服務基層項目等其他條件有要求的,應提供相應的有效資格證明材料。

5.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三、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時,考生本人須持準考證入場,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如證件和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查未通過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該職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遞補。

4.考生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報考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3)。

咨詢時間:2016年5月24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時間除外)。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廣東省地方稅務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

附件2:線路圖及乘車方式

附件3:2016年廣東省地稅系統(tǒng)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

廣東省地方稅務系統(tǒng)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gdltax.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gdsite/nrpage.portal?contentId=L4DKMCSDLQ9FGXZEGCOFW86SA0ZJATL3&categoryId=MGR14SKUEI2F1W0WT4TN4L47OE9YB1KX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wǎng)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317125(9:00—18:00)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