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廳系統(tǒng)面向全國公開選調7名公務員(其中,辦公廳機關4名,市檔案局2名,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一)市內:在市區(qū)黨政機關工作5年以上,現(xiàn)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的綜合管理類公務員。
(二)市外:在地級以上市黨政機關工作5年以上,現(xiàn)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能勝任綜合文稿起草工作。
(五)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通過郵政EMS郵寄材料報名(不接受非EMS快遞,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請?zhí)峁┮韵虏牧希?/P>
(1)報名登記表(可從深圳政府在線www.sz.gov.cn下載);
(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和學位證書、任現(xiàn)職級文件復印件;
(3)本人起草的綜合性文稿或調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郵寄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09室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第二秘書處。郵政編碼:518035。聯(lián)系電話:0755-88128235(譚小姐)、88127845(劉先生);傳真:88102859。
3.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截止,以報名材料郵寄郵戳為準。報名登記表和文字材料可先發(fā)電子郵件至ermic@sz.gov.cn。
4.通過資格初審的,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5月30日—31日通知考試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時間為6月4日—5日,地點設在深圳市。
(三)考察
根據(jù)考試成績,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組織考察工作。
(四)討論決定
根據(jù)考試、考察情況,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
(五)任前公示
按規(guī)定在一定范圍內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獲準選調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未獲選調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第二秘書處負責解釋。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