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醒:
1.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省考試院提前招生服務平臺在當期全部“擬錄取”的學校專業(yè)中進行選擇(選擇“接受”或“放棄”,且“接受”的數(shù)量不能大于1);選擇接受錄取后,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
2. 在當期的選擇時間內,學生可以多次修改本人的錄取選擇,以期內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選擇為最終結果。
3. 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選定錄取學校專業(yè),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所有“放棄”過的學校專業(yè),在后續(xù)的選擇期間不再被錄取。
2016年提前招生普高生擬錄取和備錄取名單公示詳情請登錄:http://tqzshd.eduw.cn/a/201659/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