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項提醒
來源: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閱讀:697 次 日期:2016-05-11 14: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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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經(jīng)資格審查、書面評審、綜合測試和公示,劉晨宇等199名考生獲得我校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測試專業(yè)入圍資格,擬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F(xiàn)對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根據(jù)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16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

二、錄取批次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統(tǒng)一填報。

1、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本人參加測試的專業(yè)。

2、學校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參考其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順序錄取。

3、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三、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15%+綜合測試成績×3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不含模塊分)×50%”計算。

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四、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計劃數(shù)的110%,則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nèi)。

請關注我校招生相關信息,歡迎來電咨詢(電話:0571-86929123、86929232)。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

二O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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