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測試成績已經揭曉,您可進入“三位一體”報名系統(tǒng)查詢成績。
根據(jù)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和我校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guī)定,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結束后,分別按照非師范類文科、非師范類理科、師范類文科、師范類理科四類的計劃數(shù)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分別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共計入圍考生1970人。具體情況如下表:
報考類別 | 計劃數(shù) | 入圍人數(shù) | 入圍最低分 |
非師范類文科 | 40 | 203 | 88.6 |
非師范類理科 | 120 | 604 | 85.2 |
師范類文科 | 110 | 552 | 85.8 |
師范類理科 | 120 | 611 | 86.4 |
現(xiàn)將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公示如下:
入圍考生名單詳情請登錄:http://zsb.nbu.edu.cn/Article/Index/194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2016年高考一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志愿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批錄取院校統(tǒng)一填報,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批錄取。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報“寧波大學”,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xù)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在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yè)范圍內,非師范類文科、非師范類理科、師范類文科、師范類理科四類之間不得跨科、跨類填報。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成績換算公式: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成績高低排序,單項成績優(yōu)先排列次序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 | 4A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及以上 |
成績折算(分)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學校按照非師范類文科、非師范類理科、師范類文科、師范類理科四類的計劃數(shù)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shù)優(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專業(yè)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yè);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yōu)錄取到未滿專業(yè),直至滿額。
本公示時間自4月18日10:00至4月28日16:30。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聯(lián)系我校招生辦,電話:0574-87600233。
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