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禪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在廣東省范圍內公開選調1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禪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監(jiān)督管理科科員1名,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全區(qū)“一門式”改革業(yè)務協同和綜合窗口業(yè)務考評監(jiān)管等工作。
二、選調條件
(一)職位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專業(yè)不限。
(二)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0年4月5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稱職及以上。
(三)綜合素質較高,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身體健康。
(四)其他條件:公開選調后需在禪城區(qū)機關單位工作滿3年,否則不予辦理調離禪城區(qū)工作的調動手續(x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未滿試用期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理期限的;
4.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6年4月5日至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佛山市禪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季華五路28號公交大廈西側505室),聯系人:何先生,聯系電話:0757-83286238,郵編:528000。
3.報名要求:請本人填寫《佛山市禪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等材料(復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到報名地點報名。郵寄報名者請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將報名表和報名資料復印件及照片郵遞到報名地點,截止日期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準,收到報名資料恕不退回。
(二)資格審查:禪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收到材料后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審查結果。
(三)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根據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考察。
(五)錄用: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選調人員,辦理有關轉任手續(xù)。
佛山市禪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