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隆陽區(qū)2011年招聘工勤人員公告》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駕駛員技能測試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技能測試對象
報考駕駛員崗位的全體考生。
二、技能測試時間
2011年9月30日,共1天。
三、技能測試地點
保山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心。
四、技能測試方式
由具有職業(yè)技能培訓測試資質的機構組織進行測試。技能測試分場內道路考試和實際道路考試(即:科目二、科目三),以百分制打分進行,其中場內道路考試占50%,實際道路考試占50%。
五、有關要求
(一)測試對象于9月29日上午8:00攜帶準考證、駕駛證、270元測試費用到隆陽區(qū)人才市場錄入個人信息。9月30日上午7:50到保山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心集中。
(二)測試時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駕駛證。
(三)測試對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報到參加技能測試,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
隆陽區(qū)招聘工勤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