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洱市公務員考試相關事宜
1、最低控制分數線
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確定2008年普洱市公務員筆試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全市(含駐我市的省級直管的工商、地稅、質監(jiān)和藥監(jiān)部門)單位普通公務員筆試的最低控制線為130分以上(含130分),公安系統(tǒng)公務員筆試的最低控制線為170分以上(含170分)。即:普通公務員崗位的考生,凡考分(含加分)在130分及以上,公安系統(tǒng)公務員考生,凡考分(含加分)在170分及以上并且崗位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在擬錄用人數2倍范圍內的人員為資格復審人員。按以上原則確定625人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2、資格復審
普洱市資格復審的時間統(tǒng)一為10月28日、29日兩天。
資格復審按崗位所屬市、縣(區(qū))進行(省屬直管單位及市運政系統(tǒng)由市人事局復審),報考黨群崗位的考生到崗位所屬市、縣(區(qū))組織部門復審,報考政府崗位的考生到崗位所屬的市、縣(區(qū))人事部門復審。
市直及省屬單位考生資格復審地點:普洱市思茅區(qū)月光路1號市人民政府綜合大樓五樓市人事局會議室;各縣(區(qū))資格復審地點縣(區(qū))自行決定。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進行驗證對比。屆時資料不符的人員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待定,遞補人員由市里進行公示,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仍舊不符條件則取消該崗位或等額進行面試。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請于10月15日至10月29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樣式附后)、畢業(yè)證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近三年內畢業(yè)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需提供未就業(yè)證明(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人員情況登記表、報到證或派遣證中的任意一樣均可)、畢業(yè)證(8月份以后畢業(yè)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其畢業(yè)證或學位證在12月31日前取得,可視為2008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門開具的相關證明)、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失業(yè)人員需提供畢業(yè)證、失業(yè)證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失業(yè)人員視為有工作經歷人員,不屬未就業(yè)畢業(yè)生。
有筆試加分的考生還需提供有關加分依據。
資格復審要求本人到現場,不允許他人代替。
3、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核及錄用
由各用人單位按綜合成績進行等額體檢、考核,并對體檢、考核合格人員辦理錄用手續(xù)。
二、定向從村干部中錄用公務員考試的相關事項
1、最低控制分數線
定向從村干部中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以110分為最低控制分數線,凡考分(含加分)在最低控制線及以上并且崗位從高到低在擬錄用人數2倍范圍內的人員為擬面試人員。云廳字2號文件表述“筆試成績(含加分/2)”的概念以該文件中第二條第(四)款所列公式的定義為準,即“筆試成績”指的是折算為百分制的成績。
2、本項考試無需進行資格復審。
3、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2: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