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證各項工作公平、公正、安全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方案辦法和全面組織實施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
2.各學科點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學科點復試工作相關方案辦法、復試以及錄取相關事宜。
二、時間進度
1.下載準考證:3月19日-4月30日,于中國研招網(wǎng)——博士網(wǎng)報——登錄——考試通知單下載
2.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5月7日(周六)
設計學:專業(yè)一
設計學:專業(yè)二
材料學:專業(yè)一
材料學:專業(yè)二
5月8日(周日)
外語
同等學力加試
3.公告入圍復試人員名單:5月9日下午
4.復試時間:5月10日
5.公告擬錄取人員名單及體檢、選擇導師:5月11日
三、名額分配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17(含5名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普通報考計劃為設計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原則上各6名。申報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需滿足相關條件,并根據(jù)報考學科擇優(yōu)錄?。粚W科之間名額調整由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
四、命題和評卷方式
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是選拔培養(yǎng)高層次人才的考試,命題工作關系到招生考試選拔的公正、公平。因此,命題教師及相關人員要做好試題的命題、安全保密工作,并簽訂相應《保密責任書》。
試題應根據(jù)本學科博士學位學術水平的要求,主要測試考生是否系統(tǒng)掌握本學科基礎理論和相應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命題具體要求
(1)公共科目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統(tǒng)一命題。專業(yè)科目由研究生院組織相應學科專業(yè)老師負責命題。
(2)初試科目每門10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
2.評卷方式
每門課試卷由兩名教師分別閱卷,取平均分。如同一道題得分分值相差較大,請第三位老師進行復閱,取三位閱卷老師中兩位分數(shù)接近者的平均值作為該題最后得分。
五、復試方案
1.復試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潛力的人才,將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作為復試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2.復試比例:根據(jù)招生類別、招生計劃指標,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原則上按不超過1:2復試名額確定復試名單。總分達到但單科成績排在本學科后30%的,不得入圍參加復試。
3.復試內容與方式: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的專業(yè)能力考查、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及思想政治素質等。復試由各學科點復試小組負責,復試方案由各學科復試小組確定并于4月15日前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向考生公布。
4、復試要求:復試小組由本學科博士生導師、教授等七或九人組成。復試情況要有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復試成績以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為該考生復試的最后成績;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相關材料應報送研究生院保管備查。
六、錄取
1.錄取原則:按照“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錄取。
2.錄取方法
(1)選拔標準:按學科點普通招生計劃人數(shù)及骨干計劃類別分別進行招生錄取,按類別考生總成績進行排序確定擬錄取人選。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80%+復試總成績*20%。
(2)導師確定
考生志愿不得隨意更改??忌偝煽兣判蛟谇罢邇?yōu)先選擇導師,實行考生和導師雙向選擇。如因導師招生計劃已滿,考生可在經擬改選導師同意后,在一級學科點內更改導師以及研究方向。
(3)根據(jù)考生初試和復試總成績,結合其專業(yè)背景、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體健康狀況,報考志愿等,由各學科點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提出擬錄取名單,上報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如有特別情況,須由各學科點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提出書面意見簽字后上報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并負責向考生作解釋工作。
3.調檔事宜
在確定被擬錄取后,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把檔案或填好的委托培養(yǎng)博士學位研究生合同書寄至我校研究生院,否則我校有權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其它
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關系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也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所有參加招生錄取工作的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帶頭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各個環(huán)節(jié)實行崗位責任制及學校紀委對整個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監(jiān)督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