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系統2016年度
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就2016年度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1月29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網上確認,請考生登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點擊通知公告欄中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通知》,通過輸入姓名、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進入鏈接系統,點擊“參加”或“放棄”,完成面試資格確認工作。
放棄面試者還需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于2016年1月29日17時前傳真至010-88371908或發(fā)送掃描件至bjgs-rsc@bjsat.gov.cn。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6年2月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收件人: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10號,郵編:100044,聯系電話:010-88376079。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用人司局以及職位名稱,例如:“某某,東城國稅科員(一)”。逾期未郵寄的,視為自動放棄。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英語專業(yè)八級證書、注冊會計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或內容;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以及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以上四類人員,除提供上述國家公務員局報考指南要求的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基層服務合同和服務期滿時的考核材料復印件。
7.其他材料:所報職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還需提供學校院系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復印件。
上述郵寄材料招錄機關收件后不再退還??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煟牧喜蝗蛑饕畔⒉粚?,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現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6年2月28日至2月29日,按照以下具體時間安排,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北京市稅務干部學校(豐臺校區(qū))綜合樓二層報告廳,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青塔西里3號院(路線圖詳見附件5)。
審核時間復審考生范圍
2月28日上午9:00-11:00報考西城、朝陽、海淀、石景山各職位的考生
2月28日下午13:00-15:00報考東城、豐臺、門頭溝、房山、延慶各職位的考生
2月28日下午15:00-17:00報考通州、順義、密云、懷柔、平谷、大興、昌平各職位的考生
2月29日上午9:00-11:00報考西站、燕山、開發(fā)區(qū)、第四直屬分局各職位的考生
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6年3月1日-3月6日,每位考生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附件1。面試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圍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請考生攜帶面試準考證(現場資格復審時發(fā)放)和本人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面試地點報到,截至當天上午8:30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當天具體要求及分組安排將于2月下旬發(fā)布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上,請考生注意查詢。
(二)面試報到地點
北京市稅務干部學校(豐臺校區(qū)),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青塔西里3號院(路線圖詳見附件5)。
(三)面試成績發(fā)布
面試結束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的職位,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由招錄機關根據考察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人選。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二)體檢
體檢預計在面試結束后一周內進行。請考生保持聯系暢通,并密切關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通知,查看具體體檢安排及相關注意事項,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本單位承擔。
七、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010-88376079(電話)
010-88371908(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
1.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3.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4.待業(yè)證明(樣式)
5.現場資格復審及面試報到地點路線圖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1月25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