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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統(tǒng)一部署,現將延邊州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查詢
教育部考試中心于11月30日公布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11月1日)成績,考生可憑姓名、本人身份證號碼登錄網站www.ntce.cn查詢。
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
(一)報考條件
1、戶籍或人事關系(人事檔案)須在吉林省,憑考生本人戶口簿原件或工作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報考。
2、申請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參加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參加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參加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參加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7、符合以上學歷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在校最后一學年的專科及以下學歷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8、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網上報名
本次面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30日8時至12月4日17時。符合報名條件者,可在規(guī)定的網報時間內,自行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依照報名系統(tǒng)指引及相關要求進行信息輸入。
注意事項:請考生在報考前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特別是報名條件后再履行報名程序。如因在報名時造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原因造成面試、認定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將用于準考證以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1、參加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考生,網報時不用重新注冊。參加其他批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考生,在面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和填報個人及報考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的面試報名資格??忌鶊箢悇e筆試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考生方具備面試報名資格。報名系統(tǒng)有判別考生筆試成績是否具備報名資格的功能,筆試成績尚不具備資格的考生將無法進行進一步的網上報名操作。
2、報考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需在網報時選擇延邊考區(qū)。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需在網報時選擇長春市考區(qū)。
3、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不分科目。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分為:小學語文、小學英語、小學社會、小學數學、小學科學、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選擇相應的報考科目。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應與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一致。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選擇相應的專業(yè)大類和專業(yè)。
4、考生須本人通過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禁止培訓機構和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填報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5、如忘記密碼,可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作,報名系統(tǒng)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筆試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若有考生變更手機號碼,可通過教育部考試中心教師資格考試客服電話核實身份后,進行人工重置操作獲取新的登錄密碼。(客服電話010-82345677)。
6、考生個人網上報名完成后,報名網頁顯示為“待審核”狀態(tài),考生經過現場確認后,報名網頁顯示為“待支付”,網上繳費成功后網頁顯示“支付成功”,則面試報名全部完成。
(三)現場確認
本次面試報名現場確認時間為2015年12月1日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報考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生,到延邊考區(qū)的現場確認地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生,到長春市考區(qū)的現場確認地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報考。
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對于11月1日在延邊考區(qū)參加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考生,鑒于考生在筆試報名時已經通過現場審核并做了信息真實承諾,為方便考生,本次面試現場確認時考生攜帶下半年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筆試成績信息網頁打印件即可。
如已遺失準考證,須按照以下要求攜帶全部材料:
1、戶籍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信息網頁打印件(考生可通過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tǒng),點擊“成績查詢”欄目,查詢本人筆試成績信息,并進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關學歷證書(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面試考生提供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2、人事關系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信息網頁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關學歷證書(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面試考生提供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3、省內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學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及學生證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信息網頁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管理部門證明原件(須注明年級)或登錄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四)網上繳費
1.繳費時間。審核通過后網上交納考試費,繳費日期截止到12月8日24時,未經現場審核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繳納報名考試費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報考;
2.繳費標準。根據《吉林省物價局 吉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吉省價綜【2014】309號)文件執(zhí)行,面試收費標準為240元/人.次。
(五)準考證打印
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6日,考生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參加面試。
三、面試時間與地點
(一)面試時間。2015年12月26日
(二)面試地點。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區(qū)設在延吉市。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區(qū)設在長春市。
四、面試內容與形式
(一)面試內容。主要考核申請人的職業(yè)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面試部分)等相關面試信息,可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
(二)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通過抽題、備課(活動設計)、回答規(guī)定問題、試講(演示)、答辯(陳述)、評分等環(huán)節(jié)進行。
(三)面試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試準考證、身份證件,按時到達考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2、抽題。按考點安排,登錄面試測評軟件系統(tǒng),計算機從題庫中隨機抽取試題,(幼兒園類別考生從抽取的2道試題中任選1道,其余類別只抽取1道試題),經考生確認后,系統(tǒng)打印試題清單。
3、備課??忌謧湔n紙、試題清單進入備課室,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備課20分鐘。
4、回答規(guī)定問題??忌晒ぷ魅藛T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guī)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
5、試講/演示??忌凑諟蕚涞慕贪福ɑ蚧顒友菔痉桨福┻M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6、答辯??脊賴@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
7、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實習指導課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單獨命題,不使用測評系統(tǒng)抽題。
五、面試成績查詢與合格證明發(fā)放
(一)面試成績查詢。本次面試成績查詢時間為2016年3 月 1日,考生自行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本次面試成績。如對本人的面試成績有異議,可在面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考區(qū)教育局提出復核申請。
(二)合格證明發(fā)放。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頒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合格證明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時的必要條件。領取合格證明時間、地點在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發(fā)布通知,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合格證明,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知
1、考生面試試講過程須按照“講課”形式進行,“說課”形式不予給分;
2、未在規(guī)定時間進入候考室,遲到15分鐘的考生,禁止進入候考室,面試成績按缺考處置;
3、考生禁止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手機等),如有違反按照作弊處理;
4、考生應遵守考試有關規(guī)定,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對于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置(教育部第33號令)進行認定和處理。
5、報考中職專業(yè)課及實習指導教師的考生需自備教材,現場確認時提交給工作人員,面試程序為:
(1)考官指定自備教材中的某章節(jié)為面試內容并寫到備課紙上。
(2)考生備課20分鐘。
(3)考生試講,考官圍繞考生試講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答辯。共10分鐘。
(二)有關我省政策規(guī)定,請登錄吉林省教育信息網查詢《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了解《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面試部分)等信息,請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
延邊州教育局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2015年下半年延邊州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報名現場確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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