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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將我委廳選調干部筆試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筆試時間
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二、筆試地點
廣東省委黨校(廣州市越秀區(qū)建設大馬路3號),分別安排在文體中心、教學樓、黨校大廈、公務員培訓大樓4個考場。由于省委黨校大院停車場地有限,應考人員一律不得自駕車輛前往。
三、參加筆試人員及考室安排
報名并通過審核人員,均參加筆試,詳見附件《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考室安排》。綜合文字崗考號A001-A603,紀律審查崗考號B001-B534,考生重名的已注明籍貫(考務咨詢電話87185043,不接受關于考題的咨詢)。
四、考生注意事項
1.在考試前30分鐘,憑身份證和工作證(無工作證者須開具單位身份證明)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備查。
2.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開始考試60分鐘后才能交卷退場;交卷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荚嚻陂g,未經監(jiān)考人員允許不得離開座位。
3.考生可攜帶證件、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到座位應考。已帶入考場的手機等各種電子通信設備,請切斷電源后與提包等物品一并放到講臺前統(tǒng)一保管,凡發(fā)現(xiàn)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4.試卷發(fā)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試卷裝訂線左側規(guī)定的位置上填寫本人姓名、單位和考號,不得在答卷其它地方做任何標記。否則,按零分處理。
5.考生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卷有折皺、污點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6.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答卷及其他答題材料。
7.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答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jiān)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答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8.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處理。
中共廣東省紀委組織部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考室安排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考室安排詳情請參考:http://gdjct.gd.gov.cn/zxgg/34051.jhtml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