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29名,其中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19名(性別不限),司法警察輔助人員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招聘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法律專業(yè)者優(yōu)先);年齡在30周歲以下,性別不限。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有一定的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備速記、速錄技能。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2、司法警察輔助人員招聘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政法和公安院校畢業(yè)生、或有從業(yè)經驗者,學歷可放寬到中專和高中),專業(yè)不限;年齡在30周歲以下。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身體素質較好,能通過司法警察體能測試。
(4)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身體健康,符合司法警察體檢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現(xiàn)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待遇
經由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組織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合格后,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1400元。
試用期滿后,能勝任工作者,與蒙自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所簽訂合同,派遣到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
合同期限1年,每人每月工資2000元(含“五險”中個人繳納部分)。住宿自行解決。
三、考試內容及分值
考試內容為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兩項合計總分100分,其中,筆試3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70分。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一)筆試內容
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筆試主要內容為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刑法和刑訴法、民法和民訴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等基本知識。
司法警察輔助人員筆試主要內容為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等基本知識。
(二)專業(yè)技能測試
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主要測試:(1)計算機一般運用,以及漢字錄入速度和準確率。錄入方法不限。(2)文字記錄,主要測試漢字記錄速度和準確率。
司法警察輔助人員是體能測試。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
四、考察政審
根據(jù)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政審對象,如前一名考察政審不合格,按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總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遞補。
由州法院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對政審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五、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醫(yī)療機構由用人單位指定。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遞補。
六、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2 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地點:蒙自市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陽光大廳
3、聯(lián)系電話3710029、3659929
4、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5、報名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及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6、報名者須認真對照本簡章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7、考試時間2015年11月27日, 考試地點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