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擬在深圳市內公開選調2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任崗位
市法學會副主任科員或科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此次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一)深圳市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不含駐深單位)中現(xiàn)任副科級及以下職務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已完成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登記;我市行政執(zhí)法類和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報考須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guī)定。
(二)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
(三)具有2年及以上的工作經(jīng)驗。
(四)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學士及以上學位,法學專業(yè)畢業(yè),熱愛法學事業(yè)。
(五)身體健康。
(六)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七)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詳見《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崗位表》)。
年齡和工作經(jīng)歷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5年9月30日。即:32周歲及以下,是指1982年9月30日之后出生;2年及以上工作經(jīng)驗,是指2013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時請?zhí)峁┮韵虏牧希?/P>
(1)本人填寫的《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可在“深圳政府在線”、“深圳市考試院”、“深圳組工在線”網(wǎng)站下載)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和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均需查驗原件、保留復印件;
(3)現(xiàn)任職務的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4)可提供近三年獨立或本人為主完成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含領導講話、總結報告、調研文章等)或公開發(fā)表的文稿。
其它要求詳見《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5年11月5日(周四)、6日(周五)9:00—18:00。
3、報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景田路72號天平大廈27樓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83055003、83055522。
(二)考試與考察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jù)考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三)確定選調人選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政治部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
1、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崗位表
2、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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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深圳市人民政府網(wǎng),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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