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察右中旗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公開競聘實施方案》第八條,對第五條第七款“能力測試”內(nèi)容作如下補充:
1.能力測試由外聘專家評委組織實施,地點在競聘崗位所在學校舉行。11日上午在二中,下午在西小、巴音中心校。
2.能力測試分演講和答辯兩部分,演講主題為“如何當好校長”,時間不超15分鐘,占能力測試總成績的40%;答辯由評委現(xiàn)場出三道題,競聘者任選兩題進行答辯,時間不超15分鐘,占能力測試總成績的60%。
察右中旗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