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基本條件
1.獲得在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yōu)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傾向。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記錄。
5.品行優(yōu)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和受處分記錄。
6.外國語已通過國家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蒙語授課學生、藝術類學生外語成績可適當放寬。
二、申請材料
1.《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表格附后)1份;
2.內蒙古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個人陳述(樣表附后)1份;
3.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加蓋在讀學校教務處公章后,裝入自備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加蓋教務處公章;
4.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5.體現(xiàn)自身外國語水平的證明1份。
能夠體現(xiàn)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須同時提交。
申請者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表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申請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申請流程
1.符合條件且有意者請訪問內蒙古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s.imu.edu.cn),查閱《內蒙古大學2016年擬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yè)及人數(shù)》,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提交申請。同時,請申請者將填好的全部申請材料(統(tǒng)一使用 A4 紙)裝入自備的信封于2015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所報考學院。
2.學院對申請者資格進行初審,并對初審合格的申請者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上發(fā)“復試通知”。申請者按照《內蒙古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要求參加學院的復試。復試合格后,學院在網上發(fā)“待錄取通知”,經內蒙古自治區(qū)招生考試中心審核后,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10天。
我校接收的2016級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可以優(yōu)先自選研究方向和導師,一年級可以直接享受內蒙古大學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四、錄取資格復審
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及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471-4992114 申訴電話、傳真:0471-4992114
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學西街235號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010021
各院系聯(lián)系方式請見研究生院網站。
內蒙古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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