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大學關于接收2016年推薦免試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號、247)的精神,為做好我院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確定2016年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組成員
1、領導小組
組 長: 任宏
副組長:申立銀、竹隰生
成 員:趙彬、楊宇、葛毛毛、曹小琳、張仕廉、葉曉甦、張巍、向鵬成
秘書:杜永群
2、復試小組:按學科(專業(yè))成立若干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為5人。復試小組在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領導小組下開展復試工作。
二、申請條件和流程
1、獲得在讀本科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學生,且推薦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品德優(yōu)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與研究意識及相應能力;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違法違紀受處分的記錄。
2、申請者須在國家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填寫個人基本信息、選擇報名志愿、查看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等相關接收錄取工作。
三、復試要求及時間安排
1、我院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及時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fā)復試通知,并告知復試具體時間,申請人須保持通訊暢通,并在接到復試通知后及時進行確認。
2、根據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每人收取復試費150元。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組織考生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學生需提供(a)學生證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必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b)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或證明外語水平的其他考試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c)其他相關材料(諸如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已復試的考生)或學籍(已入學的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
3、復試考核方式為綜合復試(含面試),全面考察學生的專業(yè)水平,治學態(tài)度,研究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培養(yǎng)潛力;學院將根據志愿填報情況分批進行綜合復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復試錄取工作
1、2016年我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共計142人(含推免生和統(tǒng)考生,其中推免生比例不超過50%)。
2、推免生接收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yōu)接收、寧缺毋濫的原則。
3、復試結束后,根據推免生所報考的專業(yè),對綜合復試合格的推免生進行擇優(yōu)錄取。
五、專業(yè)調劑
根據我院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我院接收推免生總人數不超過2016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人數的50%,各專業(yè)接收推免生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重慶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上各相應專業(yè)計劃招收人數的60%。如果由于上述比例限制原因導致無法接收到其所申報專業(yè)的推免生,可以申請進行專業(yè)調劑。
其他未盡事宜請參見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網站。
本細則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3-65126260,023-65120844
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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