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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5年集中時間組織開展(茂名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已結束,現將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
(一)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本次筆試綜合類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5分,教育類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5分,衛(wèi)生類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經審核符合政策加分的人員,現公布的筆試成績中已包含加分。按照各招聘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對象人數按招聘崗位招聘人數的1:3比例確定,若不足上述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5年8月27日至30日8:30-12:00,14:30-17:30。報考市直屬事業(yè)單位的考生請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報考各區(qū)、縣級市事業(yè)單位的考生請到報考單位所在的區(qū)、縣級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發(fā)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具體地點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
(三)面試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
2、學歷和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外語水平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
4、其他重要業(yè)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復印件;
7、在職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8、其他報考崗位要求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一)面試時間
2015年9月14日至16日(具體時間請留意我局網站)。
(二)面試地點
報考市直屬事業(yè)單位、高新區(qū)和濱海新區(qū)事業(yè)單位的考生面試考務工作由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報考各區(qū)、縣級市事業(yè)單位的考生面試考務工作由各區(qū)、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面試地址請留意我局網站。
三、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對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且不作任何說明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因復審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原因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按照該職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的手機號碼不變,以便聯系。
5、請面試考生按面試通知書的要求,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到達指定面試地點集合。各位考生應提前熟悉考場和交通線路,面試時必須帶齊個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方可進入考場。
6、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上述承諾的將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省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7、通過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并被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不再作為本次招聘考試的擬錄用對象。若違背承諾,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26日
附件:
1.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mmrs.gov.cn/news/news_info.php?cid=2372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