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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立法、司法、行政執(zhí)法、法律服務與監(jiān)督以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實際部門培養(yǎng)德才兼?zhèn)涞?、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需要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和管理人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于2007年批準廣西師范大學為廣西唯一在職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2015年我校繼續(xù)計劃招收75名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一、報考條件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tǒng)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法系統(tǒng)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二、報考及資格審查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2015年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只進行網上報名未到指定現(xiàn)場報名點辦理交費、照相等報名手續(xù)者,本次報名無效。
2、報名時間:(1)網上報名時間:6月23日--7月11日
(2)現(xiàn)場確認時間:7月12日—7月15日
3、報名程序:考生在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間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和本人電子照片??忌W上報名成功后,打印報名系統(tǒng)生成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樣表見附件2),并在規(guī)定時間前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具體網上繳費流程請查看報名網站)。
規(guī)定時間7月12日至15日,網上繳費成功且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位和學歷證書原件以及《報名登記表(樣表)》(附件2),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xiàn)場確認點(廣西籍考生可選擇廣西醫(yī)科大學或廣西師范大學考點),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一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報名工作流程圖見附件3。
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初試分數公布并確定分數線后,對于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我校將進行資格審查。
2、考生須將登陸信息平臺下載本人《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下同),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然后按要求將資格審查表、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考生必須確認本人所填信息真實且符合報考條件,若由于資格不符而導致不能錄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負。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
3、若考生被錄取,須于入學報到時驗證原件。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準考證下載:考生務必于規(guī)定時間2015年10月15日后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載本人準考證。所有考生在考試時憑此準考證到考點換取正式準考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下載《準考證》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初試2門:(1)英語;(2)專業(yè)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此兩門考試為全國聯(lián)考。
(二)初試時間:2015年10月25日。
(三)復試:復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和綜合素質,復試形式為面試,預計為2016年2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待聯(lián)考成績出來后由我辦另行通知。達到廣西師范大學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復試通知書、準考證、資格審查表、本人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進行資格審查。
五、錄取與入學
根據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2016年4月底公布錄取結果并發(fā)放錄取通知書。2016年春季入學。
六、培養(yǎng)
(一)在職法律碩士學習時間為三年,含兩年授課時間、一年論文寫作和論文答辯時間。
(二)我校采取在職學習和集中脫產學習相結合的形式安排課程(每學期集中脫產學習一個月左右),請各推薦單位在學員的學習時間上予以支持。
(三)我校參照國務院學位辦下發(fā)的由全國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制定的,2006年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yǎng)方案》,針對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特點,結合法學院教學科研的特色和優(yōu)勢,有針對性地設計了法律碩士的培養(yǎng)方案,既注重法學基礎論理論教育,又重點突出法律實踐課的教育。在職法律碩士教育實行學分制。學生應按照我校法律碩士培養(yǎng)計劃的要求選課,課程學習應修滿規(guī)定的65學分,完成學位論文。
七、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guī)定年限之內修滿規(guī)定的學分,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廣西師范大學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后,授予廣西師范大學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八、學費(含論文指導及答辯費)
法律碩士生須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學費。其中學費每年9000元/生/年,共計27000元,可在入學注冊時一次性付清或在培養(yǎng)期間分年度繳納。
九、考試復習資料
(一)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lián)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二) 《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聯(lián)考專業(yè)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版)。
十、招生咨詢
(一)廣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73—5838221,5833630李老師、董老師。
(二)法學院聯(lián)系電話:0773—5829293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三)有關招生錄取等信息,我辦將及時公布在網址:http://www.yz.gxnu.edu.cn/ 上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網上通知。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廣西師范大學田家炳樓320室,郵 編:541004 。
廣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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