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富民縣第十五屆人民政府2014年第2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并請縣委十二屆縣委第74次常委會議審定,富民縣價格認證中心、富民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富民縣規(guī)劃技術信息中心、富民縣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站和富民縣節(jié)能監(jiān)察大隊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單位、崗位及人數
1.富民縣價格認證中心(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4名;
2.富民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3名;
3.富民縣規(guī)劃技術信息中心(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2人;
4.富民縣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站(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2名;
5.富民縣節(jié)能監(jiān)察大隊(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2名。
二、公開選調范圍、對象及選調條件
富民縣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身體健康。
(二)選調條件
詳見富民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計劃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在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已辭職、解聘、自動離職和被單位開除的人員;
4.在原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三年的人員。
三、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富民縣政務公眾信息網和富民縣公文交換系統(tǒng)面向全縣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鼓勵符合條件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參加選調。公告發(fā)布7個工作日后開始報名。
(二)公開報名
報考人員通過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的方式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至2015年6月日26(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富民縣黎陽路148號(富民縣社會保險局二樓會議室)
3.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見下表
單位名稱 | 聯系人 | 固定電話 | 手機 |
富民縣價格認證中心 | 楊加福 | 68811980 | 13888276215 |
富民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 | 肖艷蘭 | 68811066 | 13085397993 |
富民縣規(guī)劃技術信息中心 | 楊硯云 | 68818196 | 13759190761 |
富民縣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站 | 陳敏玲 | 68818133 | 13312569689 |
富民縣節(jié)能監(jiān)察大隊 | 朱麗 | 68815856 | 15987198687 |
4.報名需提供的證件及有關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相關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選調富民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02(崗位代碼)的,須提供從事會計工作2年及以上經歷證明材料;
(3)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照片背面寫清考生姓名、選調崗位代碼);
(4)《富民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二份(自行插入電子照片填寫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簽名蓋章,報名時提交);
(5)《富民縣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
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報名,并當場提供所需材料。
(三)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由各選調單位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并公布符合選調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專業(yè)、學科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設置)。每個選調崗位擬選調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削減或取消相應崗位的選調計劃。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法進行。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參考資料為《云南省事業(yè)單位考試招聘實用教程》(2015版,云南大學出版社發(fā)行)。經審查報名資格合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1)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和聯系人、聯系電話
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15年7月8日(星期三)至7月9日(星期四),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領取準考證地點、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上同報名時的地點、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逾期不領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2)考試時間: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3)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選與崗位選調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自動放棄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應具備的崗位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荚嚳偝煽冊诟幻窨h政務公眾信息網、各選調單位公示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組織考察
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選調人數與考察人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人選。若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考察人選??疾旃ぷ饔筛鬟x調單位和縣人社局共同負責,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選調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則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
根據考察結果,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分別在富民縣政務公眾信息網和選調人員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符合選調條件的,由縣人社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選調紀律
(一)考生紀律要求
1.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名、領取準考證并參加筆試、面試等環(huán)節(jié),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2.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
3.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二)選調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1.選調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群眾的舉報和申訴控告。
2.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1)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選調人員,不得安排在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當回避。
3.從事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堅持原則,依法辦事。
4.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富民縣價格認證中心:68811980
富民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68811066
富民縣規(guī)劃技術信息中心:68818196
富民縣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站:68818133
富民縣節(jié)能監(jiān)察大隊:68815856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0871—68811912
縣人社局:0871—68811846
附件(點擊下載):
富民縣2015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富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