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廣東省民族宗教研究院為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副廳級。主要職責:一是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二是開展民族、宗教基礎理論和廣東民族、宗教的歷史及現狀等研究工作。三是協(xié)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有關民族、宗教問題和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四是負責廣東民族、宗教的古籍、資料收集、整理、修復和編撰出版工作;開展廣東民族、宗教的文物研究工作。五是開展國內外民族、宗教學術交流和合作。六是參與有關院校民族、宗教專業(yè)的教學和研究工作;指導、聯系省民族研究學會、省宗教研究學會和廣東瑤學研究會工作。七是承擔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有關事宜。為加強廣東省民族宗教研究院人才建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包括應屆畢業(yè)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能熟練操作財務軟件;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有會計上崗證;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要求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guī)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fā)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415289841@qq.com。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http://www.mzzjw.gd.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崗位。
4.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guī)定要求,凡與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初審結束后,2015年5月20日將在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上公布初審合格者名單。初審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5月22日9:00至17:00時持本人報名表、居民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所用照片一致)和其他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到廣州市越秀區(qū)米市路58號中心大樓910室,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若初審合格人數不足3人的,此次招聘計劃終止。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時間定于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時
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則有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鲊栏癜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年齡時間界限計算至2015年6月30日。
(二)網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應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3377904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0-83178357
廣東省民族宗教委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最近更新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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