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wǎng)網(wǎng)校上線了!
網(wǎng)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與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重慶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2015年博士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15年學校下達生物工程學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34名。
二、復試及錄取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落實導師的招生自主權,確保生源質量。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復試及錄取工作
(一)生物工程學院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霍丹群(聯(lián)系電話:65102673)
副組長:王貴學 黃克瓊
組員:郭興明 陳國平 蔡開勇 楊力 王遠亮 王伯初 田學隆 劉曉紅
秘書:石軼松(65102508) 吳睿婷(65112451)
(二)復試內容:
(1)“申請—考核制”考生的綜合筆試:按照學科專業(yè)方向對考生的專業(yè)基礎及學科前沿知識、英文專業(yè)文獻的閱讀與寫作能力、科學思維能力的掌握情況進行綜合筆試,筆試時間3小時,滿分為300分。
(2)綜合面試:按照學科(專業(yè))成立若干復試(面試)工作小組,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組對“直攻博”、“公開招考”、“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等四種招生形式的考生進行統(tǒng)一綜合面試。復試應結合考生申請材料(碩士課程成績等),對考生綜合運用 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以及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yǎng)的潛能和素質(包含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和體格)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查,并對考生進行外國語的聽、說、讀等能力的測試。每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要有現(xiàn)場記錄、成績、評語和明確的錄取建議(建議錄取或建議不錄取)。
確保復試考試程序規(guī)范,復試工作小組對復試考試結果負責。
(三)考生的最終考試總成績:
“公開招生”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權重(50%)+綜合面試成績×權重(50%)
“申請—考核制”考生:總成績=綜合筆試成績/3×權重(50%)+綜合面試成績×權重(50%)、
“碩博連讀”考生:總成績=碩士已修課程平均成績×權重(50%)+綜合面試成績×權重(50%)
注:碩博連讀考生的初試總成績?yōu)榇T士期間已修課程成績平均分,滿分為100分
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將于復試結束后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示。
(四)導師招生名額分配:
每名導師年度招收博士生原則上不超過1名(含直博生),高層次人才按照學校專用指標進行招生。全脫產(chǎn)博士研究生助學金發(fā)放情況考核不符合《重慶大學全脫產(chǎn)博士研究生助學金發(fā)放及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的導師,將暫停其招收博士生資格。
如導師需增加年度招生名額,需向學院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jù)學院剩余指標予以決定。
(五)錄取程序:
第一批錄?。旱谝恢驹笀罂紝煱凑铡暗轮求w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對“直攻博”、“公開招考”、“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等四種招生形式的合格考生進行綜合考察并參考最終考試成績后確定1名錄取考生(高層次人才按照學校專用指標進行錄?。?,導師向學院提供書面錄取意見,對不予錄取的合格考生也需要提供公正、客觀的不錄取理由。
第二批錄?。簩W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jù)第一批錄取后剩余招生指標,對未在第一批中被錄取的“公開招考”考生按照最終考試總成績依次錄取,被錄取考生可選擇導師,每名導師最終招生名額不超過2名。
錄取名單上報學校并由學校公示。
四、復試時間安排
(1)報到:
請各位考生(公考招考考生需達到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于4月23日上午8:30-11:00在學院214室報到。
(2)申請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②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應屆生須帶學生證)復印件;
③碩士期間課程成績單復印件;
④碩士學位論文(含評議書)、碩士學位論文(僅針對應屆生)、考生參與科研、發(fā)表論文、出版專著、獲獎等情況及專家推薦意見、考生自我評價等材料。
(3)復試費:
“碩博連讀”及“申請-考核”考生200元/每人;公開招考考生100元/每人
(3)復試時間安排:
4月23日下午14:30-17:30 “申請-考核”制考生的綜合筆試
4月24日上午8:30 所有考生的綜合面試
注:因為與其他重要事宜沖突,時間安排進行了調整,以本次公布為準!
五、 復試監(jiān)督及復議
實行責任負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守秘密,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
學院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在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本細則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65102508 監(jiān)督電話:023-65112451
重慶大學生物工程學院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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