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閱讀:508 次 日期:2015-04-22 0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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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直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6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農林科學院成立于1958年,是河北省政府直屬綜合性農業(yè)科研機構。本次招聘單位為糧油作物研究所、谷子研究所、棉花研究所、昌黎果樹研究所、石家莊果樹研究所、經濟作物研究所、植物保護研究所、農業(yè)資源環(huán)境研究所、遺傳生理研究所、旱作農業(yè)研究所、農業(yè)信息與經濟研究所、濱海農業(yè)研究所12個直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責是:以作物優(yōu)良品種選育和高產高效耕作栽培技術體系為主的應用研究,以區(qū)域開發(fā)、試區(qū)建設和新產品研制為主的應用研究,以抗逆生理、生物技術為重點的應用基礎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以畜牧業(yè)研究和農產品加工為發(fā)展方向,開發(fā)推廣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著力解決全省農業(yè)生產中的重大科技問題。

二、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zhèn)洌_、民主、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博士崗位采取單位招聘的方式,不參加省統(tǒng)一考試,資格初審通過直接進入資格復審階段;其他崗位采取統(tǒng)一招聘的方式,在參加省統(tǒng)一考試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和技能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5年我院及直屬事業(yè)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46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015年統(tǒng)一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015年單位招聘崗位信息表》。

在崗位條件表“專業(yè)”欄中除注明招聘xx類外,應聘人員畢業(yè)證書上專業(yè)須與崗位條件表中專業(yè)一致。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安排(請查閱《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2.資格初審。院人事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博士崗位的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直接進入資格復審階段,不參加省統(tǒng)一組織考試,不用交納考試費。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按照《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交納報名考試費用,并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開考比例:單位招聘崗位(博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統(tǒng)一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為5: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筆試

統(tǒng)一招聘崗位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博士崗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其他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本人符合條件的材料,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高學歷人員報考低學歷職位的還需攜帶相應學歷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于指定日期到省農科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應屆畢業(yè)生若在資格復審階段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可攜帶學生證進行資格復審,但在學校規(guī)定離校時間前不能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學位公示期結束后仍不能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博士研究生,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招聘崗位要求發(fā)表論文的,在資格復審時必須見刊,否則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發(fā)現弄虛作假或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取消其面試人選資格。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人員,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出現上述情況時,均由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都將取消資格。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各招聘崗位確定面試時間后由院人事處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明確表示不參加面試的,由符合條件的下一名次人員遞補。

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達到1:5比例,但面試當天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面試人數占應參加面試人數的40%(含40%)以下時,該崗位照常進行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yōu)?分;如果未按時參加面試人數占應參加面試人數的40%以上時,則取消該崗位當天面試,再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后,再進行該崗位面試。

4、面試考核組組成。面試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院人事處具體組織,分別以研究所為單位進行,院監(jiān)察室全程監(jiān)督。面試考核組由院人事處工作人員、招聘單位領導、相關專業(yè)專家組成,相關專業(yè)專家可根據面試不同崗位的人員而調換。面試考核組成員為7人或9人,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為考核組組長,遇特殊情況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不能擔任考核組組長時由院人事處指定。

5、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相關能力與招聘崗位的相匹配性。面試內容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面試題目數量一般為3個左右,其中公共科目題目為1個,專業(yè)科目題目為2個。各招聘單位也可根據招聘崗位適當增加專業(yè)科目試題。面試題目由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組織相關專家命題,各招聘單位需與命題專家簽訂保密協(xié)議書并報院人事處備案。

6、總成績合成。博士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其他崗位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偝煽冏畹秃细穹謹稻€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偝煽冊诿嬖嚠斕旎虻诙煸诤颖笔∞r林科學院網站公布。招聘崗位總成績第一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排在前面,面試成績也出現并列時,由面試考核組成員無記名投票,票數多者排在前面。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統(tǒng)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的,由院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進行復查。應屆畢業(yè)生或在職人員采取由學?;蛩趩挝婚_具考察鑒定材料的方式,往屆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采取審閱個人檔案的方式。

進入體檢階段后出現不合格情況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同一崗位只遞補一次。不足開考比例申請開考的崗位進入體檢階段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擬定聘用人選,寫出書面報告,報院人事處。經有關領導審批后報省人社廳,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河北省農林科學院網站及用人單位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詢電話:0311-87652049、87652234(省農林科學院人事處)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

河北省農林科學院

2015年4月20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河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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